青浦物資回收校園廢舊自行車應如何處理?
2020/5/5 20:17:09 點擊:
有的銹跡斑斑、有的落滿灰塵、有的“缺胳膊少腿”……前段時間,本報記者就對我市多個小區及大學校園里“長眠”的廢棄自行車進行過報道,引起讀者的強烈反響,有讀者打進本報熱線訴說小區內“僵尸自行車”給生活帶來的不便。這些“僵尸自行車”長期霸占公共空間,已成為很多社區和學校管理的“心病”。究竟該怎樣整治廢舊自行車這一“頑疾”呢?記者再次進行采訪。
清理困難無法確認是否“無主”
日前,記者在賽罕區某小區的自行車棚看到,車棚里零亂地堆放著十多輛落滿灰塵的自行車,車身上已結滿蜘蛛網,車胎干癟,車把、鏈條和輻條等部位也銹跡斑斑,一看就是好幾年沒人騎了!斑@個車棚里有近1/3的自行車是沒人要的,這些廢舊自行車已存在很長時間了。”負責管理車棚的魏大爺告訴記者,這個小區屬于老小區,在樓道里也有不少廢棄的自行車!斑@么多‘廢車’占著地方,反倒使天天使用的自行車沒處放了,很多居民不得不把車子放在車棚外。如果能把這些常年不騎的自行車清理一下,能騰出不少地方!蔽捍鬆斦f。
“樓道空間本就狹小,廢舊自行車停放在樓道里非常礙事。”小區居民張翔也對這些廢棄的自行車非常反感。
而在內蒙古師范大學和內蒙古大學的自行車棚和宿舍區,記者也看到,一些銹跡斑斑的自行車上落滿了灰塵。其中有很多自行車“傷痕累累”,有的沒有車座,有的輪圈嚴重變形,還有的鏈條斷了。看守自行車的師傅說,這里的大部分自行車很久沒動過了。內蒙古大學大三學生王浩告訴記者,每年五六月份,即將畢業的師哥師姐會擺攤轉讓他們的自行車,便宜的二三十元,價高的也就一百多元,“有些自行車根本賣不出去,畢業離校又帶不走,干脆一丟了事!避嚺镏,還有一些自行車因為故障,車主不管不問,久而久之就成了“僵尸車”。
廢舊自行車,沒人騎,又占據公共資源,為何不清理呢?
采訪中記者了解到,許多社區都曾組織居民清理過樓道雜物,然而,這些“僵尸自行車”卻成了社區工作人員和物業最棘手的事情!半m然是廢舊自行車,但社區和物業無權私自處理。萬一清理了,車主又回來找,社區和物業也沒辦法交代!币晃簧鐓^工作人員表示,對于這種情況,社區只能適時把廢舊自行車挪一挪,放在一個不礙事的地方,再張貼通知告知車主清理。除此之外,也沒有別的好辦法了。
“我們之前曾貼過通知,要求居民盡快認領廢棄車輛,但很多車子至今找不到主人,清理起來特別困難!蔽沂幸患椅飿I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。許多業主建議將這些車子清理走,但物業多次貼出通知,要求廢舊車的主人在規定日期內清理,但始終沒有回音。
內蒙古誠安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家毅表示,根據《物權法》,自行車屬于私人財產,他人不得隨意處置;因此,盡管很多自行車多年無人使用,但由于不能被確認為“無主”,物業公司、社區居委會、學校等處理起來缺乏法律依據,也不能擅自清理。
那么,這些“僵尸自行車”應如何處理?
針對社區和學校廢舊自行車這一“頑疾”,王家毅認為,應當從《物權法》角度進行細化,長期閑置且無人認領的廢棄自行車,如果確已影響到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,小區物業或社區、學?砂凑諢o主物進行處理!疤幚磉^程中,為避免構成民事侵權,相關部門可在處理前在小區或學校顯著位置貼出相應告示,公示期可設置為7天,通知車主前去認領,在期限過后不來認領的車輛,物業或社區可以按無主財產處理,所得資金用于改善小區和學校的環境或生活設施等;或者根據具體情況,和業主委員會商討具體期限和辦法,由業主集體決定‘僵尸自行車’的命運!
治理“頑疾”讓其“復活”
內蒙古社科院研究員韓成福則認為,要從根本上解決“僵尸自行車”問題,還要提高公民環保意識!皯嘈麄,讓市民形成不亂放車的習慣,政府、媒體、群眾監督形成合力;對已有‘僵尸自行車’可以組織志愿者對其進行維修、處理,可以通過建章立制的方法,形成定期清理制度,讓‘僵尸自行車’逐步‘復活’,或者通過形成獎勵公民回收垃圾的制度,讓廢舊自行車可以回收再利用,以達到環保的目的!
也有市民建議,應把一些車況較好的廢舊自行車改造成為公共自行車,供大家免費使用。
清理困難無法確認是否“無主”
日前,記者在賽罕區某小區的自行車棚看到,車棚里零亂地堆放著十多輛落滿灰塵的自行車,車身上已結滿蜘蛛網,車胎干癟,車把、鏈條和輻條等部位也銹跡斑斑,一看就是好幾年沒人騎了!斑@個車棚里有近1/3的自行車是沒人要的,這些廢舊自行車已存在很長時間了。”負責管理車棚的魏大爺告訴記者,這個小區屬于老小區,在樓道里也有不少廢棄的自行車!斑@么多‘廢車’占著地方,反倒使天天使用的自行車沒處放了,很多居民不得不把車子放在車棚外。如果能把這些常年不騎的自行車清理一下,能騰出不少地方!蔽捍鬆斦f。
“樓道空間本就狹小,廢舊自行車停放在樓道里非常礙事。”小區居民張翔也對這些廢棄的自行車非常反感。
而在內蒙古師范大學和內蒙古大學的自行車棚和宿舍區,記者也看到,一些銹跡斑斑的自行車上落滿了灰塵。其中有很多自行車“傷痕累累”,有的沒有車座,有的輪圈嚴重變形,還有的鏈條斷了。看守自行車的師傅說,這里的大部分自行車很久沒動過了。內蒙古大學大三學生王浩告訴記者,每年五六月份,即將畢業的師哥師姐會擺攤轉讓他們的自行車,便宜的二三十元,價高的也就一百多元,“有些自行車根本賣不出去,畢業離校又帶不走,干脆一丟了事!避嚺镏,還有一些自行車因為故障,車主不管不問,久而久之就成了“僵尸車”。
廢舊自行車,沒人騎,又占據公共資源,為何不清理呢?
采訪中記者了解到,許多社區都曾組織居民清理過樓道雜物,然而,這些“僵尸自行車”卻成了社區工作人員和物業最棘手的事情!半m然是廢舊自行車,但社區和物業無權私自處理。萬一清理了,車主又回來找,社區和物業也沒辦法交代!币晃簧鐓^工作人員表示,對于這種情況,社區只能適時把廢舊自行車挪一挪,放在一個不礙事的地方,再張貼通知告知車主清理。除此之外,也沒有別的好辦法了。
“我們之前曾貼過通知,要求居民盡快認領廢棄車輛,但很多車子至今找不到主人,清理起來特別困難!蔽沂幸患椅飿I公司的負責人告訴記者。許多業主建議將這些車子清理走,但物業多次貼出通知,要求廢舊車的主人在規定日期內清理,但始終沒有回音。
內蒙古誠安律師事務所律師王家毅表示,根據《物權法》,自行車屬于私人財產,他人不得隨意處置;因此,盡管很多自行車多年無人使用,但由于不能被確認為“無主”,物業公司、社區居委會、學校等處理起來缺乏法律依據,也不能擅自清理。
那么,這些“僵尸自行車”應如何處理?
針對社區和學校廢舊自行車這一“頑疾”,王家毅認為,應當從《物權法》角度進行細化,長期閑置且無人認領的廢棄自行車,如果確已影響到當地居民的正常生活,小區物業或社區、學?砂凑諢o主物進行處理!疤幚磉^程中,為避免構成民事侵權,相關部門可在處理前在小區或學校顯著位置貼出相應告示,公示期可設置為7天,通知車主前去認領,在期限過后不來認領的車輛,物業或社區可以按無主財產處理,所得資金用于改善小區和學校的環境或生活設施等;或者根據具體情況,和業主委員會商討具體期限和辦法,由業主集體決定‘僵尸自行車’的命運!
治理“頑疾”讓其“復活”
內蒙古社科院研究員韓成福則認為,要從根本上解決“僵尸自行車”問題,還要提高公民環保意識!皯嘈麄,讓市民形成不亂放車的習慣,政府、媒體、群眾監督形成合力;對已有‘僵尸自行車’可以組織志愿者對其進行維修、處理,可以通過建章立制的方法,形成定期清理制度,讓‘僵尸自行車’逐步‘復活’,或者通過形成獎勵公民回收垃圾的制度,讓廢舊自行車可以回收再利用,以達到環保的目的!
也有市民建議,應把一些車況較好的廢舊自行車改造成為公共自行車,供大家免費使用。
- 上一篇:青浦物資回收的環保處理方式 2020/5/6
- 下一篇:2014青浦金屬廢品回收金屬材料的硬度檢國家標準 2014/8/21